域名作价转让暨彩礼债务清偿协议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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协议编号:
签署日期:年月日
签署地点:(用于确定管辖法院)

第一条 双方信息与标的域名

甲方(转让方 / 彩礼给付方)

姓名:  身份证号:

联系地址:  电话:

乙方(受让方 / 彩礼接收方)

姓名:  身份证号:

联系地址:  电话:

标的域名


第二条 彩礼债务确认

2.1 双方确认:甲方基于婚约习俗已给付乙方彩礼总额人民币(大写)元(¥)。该总额以附件一《彩礼已支付明细表》为准,除此表外其他经济往来不计入彩礼。

2.2 双方一致同意:将本协议标的域名作价人民币(大写)元(¥),用于抵偿上述彩礼总额中的等额部分。

2.3 本协议项下的"抵债"属于双方对彩礼给付形式的合意安排,不改变彩礼的法律性质。若未来司法机关依据法释〔2024〕1号认定应予返还,按本协议第六条处理。


第三条 域名作价与抵偿

3.1 作价依据(复合举证)

3.2 抵偿方式 甲方将标的域名的全部权利(注册权、解析权、管理权、转让权及附属服务控制权)转让给乙方,对应冲抵第二条所述债务。

3.3 剩余债务处理(三选一,删除其余)

3.4 法律性质 本协议签署后至域名实际过户完成前,原彩礼债务不消灭;域名依约过户至乙方名下后,对应金额彩礼债务视为履行完毕。若甲方未按约过户,乙方有权选择继续履行过户或恢复主张原彩礼债权。


第四条 交付与权属转移

4.1 甲方应于签署后个工作日内(不超过30日)完成:

4.2 交付完成标准 注册商系统显示乙方为注册人,且乙方可独立登录后台全功能操作。

4.3 过渡期禁止行为 自签署日至交付完成日,甲方不得修改 DNS、转卖、质押、抵押、信托、转移注册商、许可第三方使用,或实施任何其他减损域名价值的行为。

4.4 过渡期维护义务 甲方应以善良管理人标准维持域名正常解析、续费、不被黑名单或降权。因甲方过错导致价值显著减损的,乙方有权要求作价折让。


第四条之二 夫妻财产约定

4.5 共同财产确认 乙方同意,标的域名按第四条规定过户完成后,该域名(含附属权益、后续增值及收益)作为甲乙双方夫妻共同财产。本条款自双方依法登记结婚之日起生效。若双方最终未登记结婚,则本条款不发生效力,域名仅按彩礼抵债标的处理。

4.6 登记与持有方式

4.7 管理与处分

4.8 收益归属 婚内域名产生的广告、许可、转让、流量等收益归夫妻共同所有。

4.9 离婚分割预约定(三选一,删除其余)

4.10 未结婚时的自动回转 若双方最终未登记结婚,域名已按第四条完成过户的,乙方应在收到甲方书面要求后 30 日内配合将域名反向过户回甲方名下,过户费用由甲方承担。


第五条 甲方保证

甲方保证域名:权属清晰、无争议、无仲裁(UDRP/URS 等)、无查封、无质押、不侵权、不在黑名单、资料真实。因权属瑕疵导致域名被追回或注销的,甲方按作价金额 130% 补偿,并承担乙方维权费用(律师费、公证费、诉讼费、保全费等)。


第六条 婚约变化时的处理

6.1 域名完成过户后,对应抵偿的彩礼债务视为履行完毕,但该履行不影响司法机关依法裁判。

6.2 若未来发生彩礼返还纠纷,按法释〔2024〕1号裁判:

6.3 已过户域名价值纳入"已给付彩礼"一并核算。法院裁判要求返还的,按以下方式履行:

乙方 30 日内未选择的,视为选择(b)。

6.4 彩礼返还与离婚分割的适用顺序:若法院同时涉及彩礼返还和离婚财产分割,则彩礼返还部分优先执行,剩余部分再按第 4.9 条处理。


第七条 税务与费用

7.1 甲方应提供域名购买环节合法有效的原始凭证(发票、平台订单截图等),详见附件二。

7.2 税费承担

7.3 过户手续费、转移费、公证费、评估费由方承担(或各半)。


第八条 存证与公示

协议脱敏版发布于标的域名根路径,仅保留协议编号、签署日期、域名、作价金额、双方姓名(可隐去部分字段)。网页公示仅作存证,权属以注册商登记为准。


第九条 违约责任

9.1 甲方逾期交付:每逾期一日,按作价金额万分之五支付违约金;超 30 日,乙方可解除抵债部分,恢复原债权,并要求支付作价金额 10% 的违约金。

9.2 甲方虚假陈述或提供虚假凭证:退还已抵金额,另支付作价金额 20% 的惩罚性违约金。

9.3 乙方无正当理由拒绝配合过户:经催告 7 日未改,甲方可中止履行,顺延交付。

9.4 违约方赔偿守约方直接损失及合理维权费用(律师费、公证费、诉讼费、保全费等)。


第十条 争议解决

协商不成,按第种方式解决(二选一,删除其余):


第十一条 生效

11.1 自双方签字按印之日起成立。

11.2 域名权属自过户登记完成时发生变动。

11.3 第四条之二(夫妻财产约定)自双方登记结婚之日起生效。

11.4 第六条、第八条自签署日起对双方有约束力。


签署栏

甲方

签字 + 按指印:

正楷姓名:

日期:

乙方

签字 + 按指印:

正楷姓名:

日期:

见证人(如有):姓名 身份证号 签字 日期


附件清单


附件一 彩礼已支付明细表

序号项目金额(元)给付时间给付方式凭证编号备注
1
2
3
合计人民币(大写)元(¥)

确认与排除:本表所列项目即为第二条所指"彩礼总额"的全部构成。除本表所列项目外,双方在交往期间产生的其他经济往来(包括但不限于日常消费、节日红包、旅游开支、小额馈赠等)均不属于彩礼范畴,不计入彩礼总额,亦不适用本协议的任何条款。

甲方签字:  乙方签字:  日期:


附件二 域名原值与作价凭证汇总表

序号凭证类型凭证名称金额(元)出具方对应域名备注
1
2
3

双方确认以上凭证真实有效,作价金额为人民币(大写)元。

甲方签字:  乙方签字:  日期:


附件四 注册商转移确认函

兹确认,域名 已于年月日完成从甲方(身份证号:)至乙方(身份证号:)的过户登记。

注册商名称:  转移确认编号:

注册人变更记录截图附后。

甲方签字:  乙方签字:  日期:


附件五 域名抵债确认函

致:甲方(姓名: 身份证号:)

本人(乙方)已收到域名 ,并已按协议完成过户登记。现确认:

1. 域名的全部权利已归本人所有;

2. 该域名对应抵偿的彩礼金额人民币(大写)元(¥)视为已清偿完毕;

3. 就上述金额,甲方不再负有任何给付义务。

本确认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。

乙方(签字 + 按指印):  正楷:  日期:


附件六 夫妻共同财产约定确认书

双方确认:

1. 标的域名过户完成后即作为夫妻共同财产,但该约定自双方依法登记结婚之日起生效;

2. 若双方未登记结婚,本确认书不发生效力;

3. 双方对域名享有平等处理权,重大处分须一致同意;

4. 婚内收益共同所有;

5. 离婚分割按主协议第 4.9 条执行;

6. 本确认书自域名按主协议第四条完成过户之日起成立,自登记结婚之日起生效。

甲方(签字按印):  日期:

乙方(签字按印):  日期:


附件七 签署前核对清单(双方逐项确认并签字)

双方确认,以上各项均已核对无误。任何未填写的空白或未被删除的选项,均视为双方放弃就该事项提出异议的权利。

甲方签字:  乙方签字:  日期:


使用提示
1. 所有带下划线处需在签署前手写填入。
2. 所有"三选一""二选一"处须勾选一项并删除其余选项。
3. 建议双方各自聘请独立律师审阅。
4. 大额建议办理公证。
5. 本协议为模板,签署前请结合当地司法实践与具体案情调整。
6. 本协议内容如需引用,应以公证机构存档版本或双方签署的纸质原件为准。

—— 本协议为域名作价转让暨彩礼债务清偿协议,欢迎公众监督与验证 ——